偷盗届的凤雏卧龙,专盯水泥路与“公安厅”,离谱操作惊呆网友_李某_老朱_村民
发布日期:2025-08-26 13:20    点击次数:99

偷盗这行当里,总有些突破想象力的“人才”,但若要论谁是凤雏卧龙,那下面这两位绝对榜上有名。

第一位:乡村水泥路大盗。

2018年,宿迁三棵树派出所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,报警人称:村里800米的水泥路消失了。

初始,警方并没有在意, 只是以为是道路施工造成的,因为水泥路很硬,需要专用的工具才能破除地面,而且这玩意满大街都是,谁会费时费力偷盗这个呢。

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警方还是去到了现场。到了现场一看,民警惊呆了,原本平整的道路只剩一条裸露的土沟,水泥块消失无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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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村民介绍,以前这里边都是土路,坑坑洼洼的,一到下雨天,就会变得泥泞不堪,随着村民的生活改善,才在这里专门修建了水泥路,但是这条路并不是主路,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并不多,偶尔才会有人经过这里,前一天还好好地,只不过才经过了一个晚上,路就没了,道路施工方面的人员,基本不会夜里来这里重新修路。

村民的话引起了警方的重视,经过细致调查发现,这条路是被专业的挖掘工具挖开的,仅仅凭借一辆挖掘机肯定是无法完成的,至少还应该有一辆渣土车配合。

当时村里的监控还没有普及,这给破案造成了很大困难,好在经过走访,一位村民提供了一条有用的信息。

据村民说,他半夜睡不着,起来抽烟的时候,看到同村的村民老朱开着渣土车去往了那条路的方向,而且车速还很快。老朱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,没有上过学,头脑也不怎么好,没准就是他干的。

民警顺着这条线索,很快就找到了老朱,并对他进行了询问,在民警面前,老朱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,直言不讳的表示,那条路确实是他挖走了。

因为看到那条路不走什么车,水泥路放在那里太可惜,即便是他不挖,也会有别人挖,索性还不如自己挖走呢。

为此,他还雇了两个人,找来挖掘机和拖拉机,一共挖了500顿水泥块,之后以10块钱一吨的价格卖给了石料厂。

看着民警一脸严肃,老朱又赶紧表示,卖的5000块钱,到他手基本没有多少,因为挖掘机一个小时就得给800,渣土车最少也得给500,杂七杂八的费用一算,他能赚2500就不错了。

面对着老朱的愚蠢和小算计,民警既气愤又无语,这逻辑,怕是把《刑法》当废纸了!

老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,官方虽然没有公布后续的处理结果,但等待他的惩罚不仅会有罚款,还会面临三年的牢狱之灾。

第二位:“公安局”刺客。

网传,在2020年,一位男子李某在路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时候,怀疑这几个大字招牌是用黄金做的,于是就起了贪念。

李某回到家,做了一番准备后,在第二天白天,就又去到了那里,他趁着门卫不注意,用准备好的工具,把“公安局”这三个字的招牌砸了下来。等到他在想砸别的招牌的时候,被公安厅的工作人员发现,随后被民警当场抓获。

民警起初对李某这样的行为也很是不解,一个招牌,也不值什么钱,为什么李某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呢?即便是他想偷,也没必要非得偷“公安局”啊,而且还是在大白天。

面对着民警的疑惑,李某这才说出了更深的缘由。

原来他在采石场附近住,房子被采石场意外损坏,但是采石场却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,他几次找到菜市场负责人,都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,反而是多次上门后,惹恼了负责人,反被恐吓,他在没有办法下,才想到了砸“公安局”的金属字,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,进而通过舆论为自己讨回公道。

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,好在涉案金额并不算大,应该可以避免刑事责任。

结语:

偷盗界的“凤雏卧龙”,以荒诞行径载入“另类史册”。他们的故事既是笑谈,亦是警钟:法律红线不容践踏,贪婪与无知终将自食恶果。

发布于:辽宁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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